為落實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批示,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制修訂的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》(GB 18580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 18581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 18582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 18583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 18584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 18585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質限量》(GB 18586-2001)、《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、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》(GB 18587-2001)、《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限量》(GB 18588-2001)及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》(GB 6566-2001)10項國家標準,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準發布,自2002年1月1日起,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應執行該10項國家標準,自2002年7月1日起,市場上停止銷售不符合該10項國家標準的產品。
鑒于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質超過限量,對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影響。為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安全,加強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污染的控制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的有關規定,將該10項標準確定為強制性國家標準。
10項國家標準的主要內容說明
根據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和輔料、加工工藝、使用過程等各個環節中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有害物質、類別,參照國外有關標準,在10項國家標準中對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甲醛,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),苯、甲苯和二甲苯,氨,游離甲苯二異氰酸酯(TDI),氯乙烯單體,苯乙烯單體,可溶性的鉛、鎘、鉻、汞、砷等有害元素以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值都作了明確的規定。
這些主要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危害和影響如下:
1、甲醛是具有強烈氣體的刺激性氣體,是一種揮發性有機化合物。甲醛對人體健康影響主要表現在刺激眼睛和呼吸道,造成肺功能、肝功能、免疫功能異常。國外報道,其濃度在0.12mg/m3以上兒童易發生氣喘。甲醛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(IARC 1995)確定為可疑致癌物。
2、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)對人體影響主要是刺激眼睛和呼吸道,皮膚過敏,使人體產生頭痛、咽喉痛、乏力等癥狀。
3、苯、甲苯和二甲苯,其中苯被國際癌癥研究機構確認為有毒致癌物質。吸入或經皮膚吸收一定量會引起中毒,嚴重時會對人體造血系統、神經系統造成損傷。甲苯和二甲苯均為無色透明液體,有毒,對皮膚和粘膜刺激性大,對神經系統損傷比苯強,長期接觸有引起膀胱癌的可能。
4、甲苯二異氰酸酯(TDI)是具有強烈刺激性氣體的有機化合物。對皮膚、眼睛和呼吸道有強烈刺激作用,長期接觸或吸入高濃度的TDI蒸氣可引起支氣管炎、過敏性哮喘、肺炎、肺水腫。
5、鉛、鎘、鉻、汞、砷等是常見的有毒污染物,其可溶物對人體有明顯危害。皮膚長期接觸鉻化合物可引起接觸性皮炎或濕疹。過量的鉛、鎘、汞、砷對人體神經、內臟系統造成危害,特別是對兒童生長發育和智力發育影響較大。因此,應注意這些有毒污染物誤入口中。
鑒于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質的存在,應嚴格控制其限量值。根據10項國家標準各自的特點,參照相應的國外標準規定及我國的實際情況,我們對上述有害物質的含量分別列出了不同的限量值。人造板及其制品主要控制甲醛釋放限量,其限量值與歐洲標準EN 312-1997《刨花板》等有關標準的指標相一致。溶劑型木器涂料中苯的限量值與歐共體生態標志產品—色漆和清漆生態指令(1999/10/EC)相同,可溶性重金屬限量值與英、法、德國兒童玩具材料中重金屬規定一致。內墻涂料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)限量值與歐共體生態標志產品—色漆和清漆生態指令(1999/10/EC)相一致。壁紙產品中甲醛、重金屬(鉛、鎘、鉻、汞、鋇、銻)和砷、硒的限量值等同于歐洲標準EN 233-1999《卷筒壁紙—成品壁紙、乙烯壁紙和塑料壁紙的規范》中規定的限量指標。地毯、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產品中分為A、B兩級,其中A級環保型的限量值與美國地毯協會(CRI)標準規定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、甲醛、苯乙烯、4-苯基環己烯、丁基羥基甲苯、2-乙基己醇指標相同。10項國家標準中有些有害物質的限量值在國外并無相應的標準規定,但因我國此類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含量超標嚴重,因此,標準起草工作組在做了大量試驗試證的基礎上,確定了這些有害物質的限量值。